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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绿化养护招投标文件
2017-01-23 00:07  

绿化养护招投标文件

为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切实提高学校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美化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绿化养护人。

一、绿化养护管理修剪区域概况

潍坊科技学院拥有近50万平方米的绿化面积,本次招标标段的绿化面积为3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

区号

均价/平方

面积(平方米)

基本价(元)

区域

投标价

管理1区

1.8元/平米

37580

67644

29#-31#教学楼周围,西门口以东

 

管理二区

1.8元/平米

31901

57422

26#、27#教学楼,幼儿园周围到西墙

 

管理三区

1.8元/平米

29335

52803

8#9#学生公寓,雷锋广场周围

 

管理四区

1.8元/平米

22218

39992

1-3#,10#,36#学生公寓周围,北餐厅周围

 

管理五区

1.8元/平米

19372

34870

东门口以南37-43#公寓楼,东餐厅周围

 

管理六区

1.8元/平米

28078

50540

环园路内

 

管理七区

1.8元/平米

36099

64978

体育场馆周围,1#,11#,12#家属楼前

 

管理八区

1.8元/平米

26770

48186

电教中心、建工、化工实验楼周围,45-47#公寓楼周围

 

管理九区

2元/平米

25100

50200

办公楼前东侧化工学院周围汽训中心周围,东南角驾训场,南门外东侧

 

管理十区

2元/平米

23051

46102

办公楼前西侧教育学院周围,南门外西侧

 

软件园一区

1.8元/平米

23842

42916

专家公寓南墙西墙外,盐业大厦、动漫大厦周围

 

软件园二区

1.8元/平米

19687

35437

孵化大厦、图书馆周围,北门北侧、东侧,学院西北角驾训场

 

软件园三区

1.8元/平米

31553

56795

软件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周围

 

软件园四区

1.8元/平米

18613

33503

北操场及周围,生物研发中心前后,大学生活动中心周围

 

软件园五区

2元/平米

20646

41292

蓝工院、文化创意大厦周围

 

修剪一区

o.6元/平米

140406

84243

1-5管理区

 

修剪二区

o.6元/平米

139098

83459

6-10管理区

 

修剪三区

o.6元/平米

114341

68605

软件园1-5管理区

 

     总面积:393845平方米

总预算管理费:958987元

二、投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信誉好、身体健康,劳动能力较强且勤劳能干,男65岁以下,女55岁以下。

2、有一定的绿化养护管理经验,原承包学校绿化养护工作的在本次招标中,同等价格具有优先权。

3、本次招标只允许个人投标,不允许绿化管理公司整体投标

4、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联系电话。

5、押金:现场缴纳1000元。(中标后自动放弃的押金不退,未中标者退回,施工6个月后持押金单据退押金)

6、投标人在交纳投标押金后,凭收据到学校招标办(112室)收取投标标书,(标书费100元,不退)。可以网上下载。

7、投标方应按照招标办要求准时参与现场投标。可自行联系,查看现场(联系电话:15165665693)

8、本次分15个管理片区和3个修剪片区,采取从1区往后逐片区投标的方式,每人限投中1块片区,也就是投标人在投中一块片区后就不再有继续投其他片区的资格。修剪1区2区规定2人工作。

9.各片区投标价格居中者中标,也就是最接近全体投标平均价的中标,平均价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足3个投标方的区域采取议标的方式。

10、报名联系电话:13589185354(正月13以后报名)

10、投标方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到学院办公楼510室开标。

1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1日开始。

三、管理制度

(一)、养护与管理

1、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实行管理人托管,学校园林处指导、监督、考核管理的办法。

2、管理人对责任区的花草树木进行养护,按照绿地养护规范做好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垃圾树枝清扫、保护工作。

3、养护范围:草坪、树木、花卉、绿篱、模纹、地被等各类植物和设施。种子、肥料、农药由学校统一安排。

4、管理标准(按园林处管理标准执行)

5、苗木的补植:凡是因人为管理不当造成苗木死亡的必须适时补植,乔木的规格与原树基本一致,费用由管理人负责。

6、园林处管理人员实行值班领导督导和分区负责的双向管理制。值班督导人员每周一次轮岗,督导人员对所有绿化区的管理进行督导,及时发现管理中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通知片区管理人员和分区负责人,限时整改,对考核办法中规定的重点问题记录,作为月底的补扣分。

7、园林处分区负责人每周对全院绿化区进行定期考核打分,分数综合后每月平均分作为该片区的基础分。

(二)、管理费的结算

管理人员管理期限为一年,结算方式全年按十个月付管理费(每年1-2月不付管理费)。每年付款5次(2个月付款1次)。每月的管理费按照片区的面积、价格和量化得分计算(片区的面积×每平米的管理费×量化得分÷100÷10)。

(三)、请假制度

园林处每月安排片区负责人适当时间休息4天,其他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向园林处分管人员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月管理费日平均款的0.5倍,旷工一天罚当月管理费日平均款的2倍,旷工2次学院与其解除合同。

(四)、安全管理

片区负责人应落实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由片区负责人完全承担责任。特别是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早排查处理。

(五)、人员考核

片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园林处管理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园林处管理人员每周对各个片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导检查,汇总后作为该片区的考核分数。如果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为最后一名,学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管理规范和标准

(一)                  乔木的管理:

1、               生长势: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修剪:及时修剪,一般在入冬前和开春后进行修剪,乔木整形效果尽量和周围环境相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以不影响高压线、路灯的使用为宜。树木修剪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面,剪口要平,树木上不能有铁钉等绑扎物、病虫枝、下垂枝、枯枝,树冠上的萌蘖枝不能长于10cm。

3、               浇水和补植:及时开穴浇水,树穴内无杂草,及时清理死树和倒伏树木,及时补植,规格和原树接近,树木成活率98%以上。

4、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养护。病虫危害率8%以下,单棵受害程度8%以下。

5、               防台风及意外:加固护树设施,增强抗风能力,对于大风后及时扶树、护树、补植,清理断枝、落叶和垃圾,尽快恢复绿化景观。对于由交通事故造成的树木倾斜或倒伏等及时处理。

(二)                  灌木的管理:

1、               生长势: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生长量,萌蘖及枝叶生长正常,叶色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2、               修剪:根据每种植物的特点,即造型美观又适时开花,花谢后要及时修剪残花老枝,绿篱整形要符合造型要求。

3、               浇水松土、施肥、除杂草: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水、松土、施肥,经常拔除杂草。

4、               补植: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按原品种规格进行补植,以保持优良的园林景观,补植应按照规范进行,加强浇水,保证成活率95%以上。

5、               病虫害的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抗病虫能力,做到常检查,及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病虫害率控制在8%以下(月季早春预防白粉病,五月份防治黑斑病)。

(三)                  草坪的管理:

草坪管理的标准是:草皮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土地,无碍眼杂草(特别是狗牙根必须挖出补马尼拉)。

1、               生长势: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品种的平均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

2、               修剪:草坪修剪根据其生长量不同,适时修剪,达到整齐划一,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马尼拉草坪的修剪一年不少于三次,最后一次修剪高度3厘米以下。

3、               浇水施肥:草坪应适时浇水、施肥,务必浇返青水和越冬水,草坪的施肥期和施肥量应根据草皮的生长情况而定。

4、               补植:对于裸露土地的草坪及时进行补植,对土层粘薄的土地加施一层沙,增加草坪的适气性和平整度,对于衰老空秃的草坪进行一次填播草籽,杂草率超过40%的要根据学院要求适时复新。

5、               病虫害防治:六月份以后高温季节及早预防地下害虫蛴螬和褐斑病、斑枯病、锈病、枯萎病和白粉病。

五、检查考核办法

(一)定期考核

1、               草地的卫生管理:标准分20分。其中保洁时间内绿地上有垃圾占10分。绿地垃圾未及时清理占10分。

2、               草地长势管理:标准分25分。其中长势不良出现枯黄的占15分,不按要求施肥、浇水占10分。

3、               草地的修剪管理:标准分30分。其中草地黄土裸露占5分。未及时修剪占15分。杂草明显,纯草率未达到要求占10分。

4、               草地病虫害防治:标准分15分。

5、               草地保护管理:标准分10分,对草地非法专用不报告不制止占5分,草地或园林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占5分。

(二)灌木、花坛、绿篱、攀沿植物管理:

1、               绿地卫生管理:标准分15分。灌木下有石头、垃圾、杂物等15分。

2、               植物长势管理:标准分30分。其中长势不良出现枯黄占15分,不按时要求浇水、施肥、松土占15分。

3、               植物的修剪管理:标准分20分。其中不按时修剪,植物长势凌乱占10分,开花植物开花后未及时修剪(月季)的占10分。

4、               病虫害防治:标准分10分。

5、               绿地保护管理:25分。园林设施被损坏未及时修复占5分。植物死亡后未及时清理、补种的占20分。

(三)乔木管理:

1、               树木长势管理:标准分25分。其中不按规定开沟挖穴、施肥、浇水占10分。树木长势不良占15分。

2、               树木的修剪管理:标准分30分。其中树冠下缘线以下长于10cm的萌条未清除占5分。树木生长枝叶阻碍交通视线会遮挡路牌未及时修剪占10分。未按树木生长势要求修剪的占10分。树上有枯断枝未及时清理占5分。

3、               树木的卫生管理:树穴内有杂草未及时清除的占5分。

4、               树木的保护管理:标准分20分。其中树木死亡未及时更换、护树设施不及时清理,影响树木生长占10分。死数和树桩不及时清理占10分。

5、               乔木病虫害防治:标准分20分。

(四)综合管理:

1、               养护人员管理:标准分25分。其中管理制度未及时贯彻落实的占10分。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占15分。

2、               防灾害处理:标准分25分。其中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枝、加固扶正占15分。遇灾害性天气未及时加固抢扶占10分。

3、               对学院安排的事情未及时处理占25分。

4、               卫生管理:绿化垃圾未日产日清的占25分。

5、               考核计分总分400分,本月扣分除以4即为该区本月平均得分。

(五)不定期考核

对于学院绿化区管理,园林处采取日常责任区值班督导制度管理,值班每人一周,逐次循环。对以上管理的问题进行督导,发现问题通知分管区负责人,并确定整改时间,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学院要求的突出性问题要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对于学院督察人员和值班人员发现的下列问题,在当月定期考核平均分数之外扣减。

1、乔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树干上的蛀虫、铁条等严重影响树木生长的明显问题,未及时清除枯树枝的。

2、病害: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树木、灌木、草皮中大面积爆发的严重病害的。

3、绿化水:绿化水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未及时更换、管理人员未及时关闭绿化水阀门、变频等设施,造成水资源浪费的,未及时盖好盖板的。

4、卫生:绿化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5、绿化设施:要爱护绿化水阀门、变频等设施,已经造成人为损坏的。

6、对于督导人员查出的问题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7、未经园林处分管人员同意擅自利用各种除草剂的。

8、绿化地内有种植蔬菜的。

9、有严重破坏绿地植物而未制止的。

以上强调的突出问题,在园林处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中每发现一次除在当月检查所得平均分中补扣3分外,还要自行改正修复。

六、特别说明

1、校方根据投标方的材料,对其投标资格进行综合审查,不合格的投标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方须于确定中标后5日内与校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内容以本招标公告内容为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退投标押金。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要求退包,扣除押金1000元。

4、发现有转包或委托他人代管的行为,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不退押金并加罚金壹万元。罚金从绿化养护费用中扣除。

5、绿化养护承包期为1年。

七、特别告知事项

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一律为固定价格,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增加工作量及价款的签证单;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八、法律责任

中标方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方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方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方公开投标,投标方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方的;

2、中标方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方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采取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其他要求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方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山东省寿光市;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十、联系方式

电 话:13864666138 (王老师)  15165665693(张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13589185354褚老师。招标办邮箱:wkyzb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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