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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
2020-04-22 15:22  

    本标准规定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一般要求、机构与职责、档次及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上简称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do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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